1.采購條件
內鄧高速污水處理設備代維服務項目采購人為南陽內鄧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采購代理機構為河南宛通招標有限公司。本項目資金來自企業自籌,資金來源已落實。項目已具備詢比采購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詢比采購。2.項目概況及采購范圍
2.1項目名稱:內鄧高速污水處理設備代維服務
2.2 采購編號: M4101000065001167009
2.3 采購范圍:內鄧高速下轄5個收費站和1個渠首服務區,其中師崗站、渠首站、龍堰站、陶營站污水排放量為30m3/d,內鄉西站、渠首服務區排放量為50m3/d,為保證7套污水設備運轉處于良好狀態,污水排放標準達標,擬委托污水處理設備專業維保機構對內鄧高速污水處理設備進行維保。
2.4 項目地點:南陽市境內
2.5服務期限:12個月
2.6質量標準:污水排放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一級A標準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雜用水水質標準》(GB/T 18920-2002)綠化澆地及沖廁回用標準。
2.7標段劃分:僅有一個標段。
2.8安全要求:安全生產零事故,杜絕發生安全事故;
2.9環保要求:嚴格落實國家、省、市相關環保政策及規范要求。
3.供應商資格要求
3.1企業要求:響應人應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提供掃描件并加蓋公章)
3.2資質要求:響應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提供承諾,格式自擬并加蓋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