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冠華16.68MW分布式風力發電項目EPC工程總承包項目風機及塔筒吊裝工程公開競爭性談判公告
競爭性談判公告
1采購條件本項目上海崇明冠華16.68MW分散式風力發電項目,項目業主為上海冠華風力發電有限公司,建設資金已落實,采購人為中國電建集團中南勘測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對該項目的風機及塔筒吊裝工程進行公開競爭性談判。
2項目概況與采購范圍2.1 項目概況上海崇明冠華16.68MW分散式風力發電項目位于上海市崇明區新村鄉,擬安裝3臺5.56MW的風力發電機組,實際裝機容量16.68MW。場址中心距離上海市中心直線距離約70公里,平均海拔2米。
本項目規劃建設一座35KV開關站,風電場發電匯集到35KV開關站后,通過新建1回35KV線路并網,另通過新建1回35KV線路接入場區,風力發電電量優先供應廠區用電、余電上網。
2.2 采購范圍上海崇明冠華16.68MW分散式風力發電項目EPC總承包工程本次詢價主要工作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風機及塔筒吊裝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1) 3臺套風機及附屬設備、塔筒及附屬設備、箱變設備等的現場機位卸車(含箱變就位)、集裝箱掏箱、清點、建檔、保管(含提前吊裝兩節塔筒時的防潮保護工作等)以及收集、堆放和保管及需返還廠家包裝物(設備運輸支架、塔筒“米字”支撐等),并負責裝車。
2) 風力發電機組、塔筒、塔筒內外的附屬設備(含電纜及附件)的卸貨、交貨驗收、運輸、存儲、保管、吊裝、安裝、調試、試驗、驗收移交等工作;
3) 3臺套塔筒、主機設備(含機艙、發電機控制柜等)、輪轂、葉片的組裝及吊裝、箱變設備的吊裝。
4) 風機及塔筒內電氣設備安裝及電纜、光纜敷設(電纜預留段連接、電纜試驗等),風機及塔筒所有附件安裝(照明、飾件、電纜、風速儀、風向儀等),潤滑油、冷卻水補充,發電機對中配合。
5) 塔筒外部爬梯、內部爬梯、免爬器(或助爬器)、防跌落裝置安裝;塔筒接地(含錨栓上錨板與塔筒接地連接、塔筒間接地連接、設備接地)。
6) 參與錨栓上錨板水平度及平臺交面驗收,吊裝施工期間的設備擺放與平臺進行簡單、必要維護。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油漆損壞由承包人負責。吊裝前后設備內外部清潔,防水、密封及防腐。
7) 高強螺栓須由第三方檢測并出具第三方檢測報告。
8) 由承包人負責安裝的風機機柜、高強螺栓、電纜等小部件和負責吊裝的箱變設備由發包人成批運送至機位現場,承包人應設置專門場地集中存儲,做好卸貨、保管及場內二次運輸分發工作。
9) 參加吊裝平臺的驗收。
10) 參與靜態調試與240小時試運行,質保工作。
11) 施工現場衛生打掃及設備退場后現場清理,吊裝前的風機、葉片、塔筒等設備的清潔和吊裝驗收前的機艙、塔筒內清潔工作。
12) 詢價人提供兩套完整的吊具需完整歸還。
13) 承包人須確保視頻監控能覆蓋全部的吊裝作業面,數據信號能遠傳至指定后臺。
14) 承包人須對現場安全文明施工進行管理,配備專職安全員管理現場,現場配備足夠的標識、標牌。
15) 發包人提供的設備、材料詳見工程量清單。
1.2.2其他1) 承包人車輛包括吊車需按照發包人規劃的道路行駛,嚴禁碾壓場內道路以外區域,否則由此帶來的一切后果承包人自行承擔。
2) 承包人可預見的誤工、二次倒運、設備看管、吊裝延遲、人員設備閑置等由承包人承擔,其費用含在投標報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