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口江東新區河口排澇泵閘建設工程信息化工程更正函(第1號)公告
補充公告 海口江東新區河口排澇泵閘建設工程信息化工程更正函(第1號)
各潛在投標人:
海口江東新區河口排澇泵閘建設工程信息化工程于2025年5月13日發布招標公告,現對本項目招標文件做如下更正:
一、招標公告及投標人須知附表1.4.2
原:
(2)聯合體各方應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并承諾就中標項目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聯合體牽頭人應為軟件建設企業且負責本項目繳納投標保證金、遞交投標文件等相關事項;
更正為:
(2)聯合體各方應按招標文件提供的格式簽訂聯合體協議書,明確聯合體牽頭人和各方權利義務,并承諾就中標項目向招標人承擔連帶責任;聯合體牽頭人應為具備軟件開發能力的單位且負責本項目繳納投標保證金、遞交投標文件等相關事項;
二、增加具備軟件開發能力的單位相關證明材料
1.提供具備軟件開發能力的承諾函(格式自擬);
2.具備軟件開發能力的單位證明包括以下任一證明材料:
①業務范圍(如含軟件開發或軟件設計或信息系統集成或信息技術服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