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為上上中部崛起大廈項目其他配套工程EPC,項目資金為自籌資金,出資比例為100%,資金來源已落實,招標人為河南上上置業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中原招采信息科技(河南)有限公司。根據項目進展需要,現對上上中部崛起大廈項目其他配套工程EPC進行國內公開招標,歡迎有意向且具備資格條件的單位參與本項目投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上上中部崛起大廈項目其他配套工程EPC
2.2項目編號:M4101000065001168010
2.3項目概況:項目位于鄭東新區心怡路與福祿街交匯處,項目占地面積12475.44m²,容積率6.99,設計為框筒結構,地下2層(其中人防實建面積4799m²)、地上24層,總建筑面積約10.7萬m²,其中地下約2萬m²,地上約8.7萬m²。本項目原地基與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砌體結構及抹灰工程已基本施工完成、外幕墻已部分施工、安裝工程前期已有部分施工。項目建成后主要使用功能為辦公、商業、酒店及配套設施。另外本項目的主體續建及改造工程、結構加固工程、給排水工程、空調及新風系統、電氣工程、雨污水工程等剩余工程施工總承包已進行招標。
2.4建設地點:鄭州市鄭東新區心怡路與福祿街交匯處。
2.5招標范圍:剩余工程施工總承包以外的其他配套工程設計、采購、施工建設(EPC模式)。具體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2.5.1設計:
完成本項目專項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含初步設計概算)及施工圖設計以及施工配合階段關鍵時間節點駐場;主要駐場時段包括但不限于設計出圖、配合圖紙審查、建設實施、項目驗收、竣備交付等各個階段。
專項設計:包含但不限于:
外幕墻方案及施工圖設計、裝飾裝修方案及施工圖設計(含軟硬裝)、景觀方案及施工圖設計、弱電智能化設計、交通標識和標識標牌系統設計(包含導視系統)、泛光照明設計、光伏發電設計、供配電工程設計、二次機電優化深化設計、施工階段所有深化圖紙審核(如裝飾裝修深化、門窗幕墻深化、抗震支架深化等)。項目全過程實施階段的樣板專項設計、樣板定樣、樣板段設計、樣板段驗收及所有涉及效果品質類的設計及驗收。
設計圖紙的專家評審、第三方審查等包含在本次設計報價范圍內。
2.5.2采購:
滿足本項目設計、施工及運營所有物資的采購和保管等,包括工程所有材料、設備以及材料設備的保管、安裝、調試和技術指導培訓、功能試驗、試運行等全部服務內容。所有主要設備材料的招標或采購需在招標人監督下完成;所有主要設備的技術參數、性能、品牌、規格必須經招標人審核確認后方可采購。
質量保修期內的保修服務等全過程的工作。
2.5.3施工:
包括本工程設計內容對應的施工以及為實施工程所必須的臨時工程的施工及質保期內的缺陷修復等。
包含但不限于圖紙設計范圍內的:消防工程(含消防水、弱電、通風和防排煙)、場區道路工程、精裝修工程、幕墻工程(原施工龍骨需拆除)、景觀綠化工程、泛光照明工程、弱電智能化工程、交通標識和標識標牌(包含導視系統)、光伏發電供貨及安裝、機械車位供貨及安裝、充電樁供應及安裝(含機械車位、普通車位、非機動車充電樁)、供配電系統、市政道路開口工程、抗震支架供應及安裝(含項目整體給排水、強弱電、暖通工程等所有涉及抗震支吊架范圍)、油煙凈化系統工程、門窗工程、分體空調供貨安裝(電梯機房、通訊接入機房、變電所、管理室、消防水泵房、消防水箱間等功能房間設置分體空調)。另為滿足建設需求的臨時占地、臨建租地、臨建設施、租占地上苗木移除及設施恢復等其他工程。
2.6工期:總工期不超過325日歷天(含設計期,設計工期要求詳見合同專項條款1.6)。開工日期以建設單位書面通知之日為準,竣工日期以EPC合同內所有工程施工完成并驗收合格,提交所有工程驗收資料并經審查合格之日為準。工期總日歷天數與根據前述計劃開竣工日期計算的工期天數不一致的,以工期總日歷天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