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信陽市平橋區2024年度水利救災資金(抗旱)項目招標文件預公示2025-03-04
一、招標條件
信陽市平橋區2024年度水利救災資金(抗旱)項目已由 信水管(2025)2號 批復,項目統一代碼:2502-411503-04-01-170866建設資金已落實,招標人為信陽市平橋區水旱災害防治項目建設管理處,招標代理機構為豫周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二、項目概況及招標范圍
2.1項目名稱:信陽市平橋區2024年度水利救災資金(抗旱)項目;
2.2招標編號:YZZB-2025-06
2.3建設內容:包括坑塘清淤、塘壩整修、配套完善附屬建筑物及安全警示標識等;新打機井、配套機井相關設備。
2.4招標范圍:本項目工程量清單所含全部內容;
2.5總 投 資:1754133元;
2.6計劃工期: 90日歷天;
2.7質量要求:合格。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3.2投標人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企業取得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
3.3擬任項目經理應具備水利水電專業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證書(不含建造師臨時執業證書),技術負責人應具有水利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經理及專職安全員應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3.4投標人擬投入本工程的項目經理等主要參建人員,不得同時在兩個及以上的建設工程項目任職,并出具主要參建人員無在建工程承諾書。若主要參建人員承擔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變更手續齊全以及其他符合規定情形的,應在投標文件中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可視為無在建工程,開標后提供的不予認可。
3.5投標人及其主要執(從)業人員須在全國水利建設市場監管平臺進行信息公開(以網上公示為準,提供網頁截圖),委托代理人須為全國水利建設市場監管平臺公開的人員(提供網頁截圖)。
3.6 投標人財務狀況良好,提供2021、2022、2023年度財務審計報告(若企業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則以企業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應年度的財務審計報告);
3.7投標人應提供近3年是否有行賄犯罪記錄的情況說明。如提供虛假情況說明的,招標人將取消投標人的投標資格或中標資格。如存在行賄犯罪記錄情況的,按不良行為處理;
3.8對被列入“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公布與查詢平臺”失信被執行人的、“中國政府采購網——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依法限制其參與本項目投標活動。依法限制或禁止參加本項目投標活動;
3.9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轉包和分包;
3.10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審查的具體要求見招標文件。資格后審不合格的投標人投標文件將被評標委員會否決。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企業誠信庫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