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廣州市番禺水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起(12個月)供水廠余泥外運處置服務項目招標公告
廣州陽光采購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招標代理機構”)受廣州市番禺水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招標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購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投標人投標。
一、項目名稱:廣州市番禺水務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起(12個月)供水廠余泥外運處置服務項目(項目編號:YG1202500071)
二、項目類別:服務類
三、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四、采購內容:本項目確認1家中標人,為招標人提供供水廠余泥外運處置服務。
五、項目總限價:項目含稅總價限價:¥3,300,000.00(人民幣叁佰叁拾萬元整)
六、投標人資格條件
(一)投標人必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成立、合法存續的法人或非法人組織,分公司投標的,必須由具有法人資格的總公司授權。
(二)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或破產狀態,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聲明在投標活動中3年內沒有重大違法活動和涉嫌違規行為(格式見《無重大違法記錄聲明》)。
(三)投標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記錄失信被執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投標人須提供《信用記錄承諾函》附“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用記錄查詢結果截圖并打印頁面加蓋公章(格式見《信用記錄承諾函》)。
(四)投標人需提供由交通運輸部門頒發的在有效期內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若為外委單位,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并提供環保部門頒發的在有效期內的排放污染物許可證(需附上經環保主管部門審批或備案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若為外委單位,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關于上述兩項證件,投標人必須至少有一項證件為自有的。
(五)投標人出具的《公平競爭承諾書》(格式見《公平競爭承諾書》)。
(六)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人(格式見《非聯合體投標承諾函》)。
七、公告開始時間: 2025年2月21日
八、公告結束時間: 2025年3月13日
九、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25年3月14日09時:00分
十、其他
(一)項目地點:招標人指定地點。
(二)資金來源:企業自有資金
(三)服務資格期限:一年,累計結算金額到達合同價款上限或到達服務期限(先到為準),合同自然終止。
(四)登記及招標文件的獲取時間、獲取方式、招標文件售價、保證金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