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BYFFJSZ2025030003001004寶應城市排水設施片區提升改造工程(2026年城區排水管網回頭看及泵站改造優化工程)監理招標公告
招標公告
寶應城市排水設施片區提升改造工程(項目名稱)寶應城市排水設施片區提升改造工程(2026年城區排水管網回頭看及泵站改造優化工程)(標段名稱)
監理招標公告(資格后審)
BYFFJSZ2025030003001004(標段編號)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寶應城市排水設施片區提升改造工程(項目名稱)已由 寶應縣數據局 (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 寶數據投資(2024)149號、 寶數據投資(2025)107號 (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招標人為 江蘇省寶應水務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建設資金來自 財政撥款和上級專項資金 (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 100% ,項目建設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設。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 寶應城市排水設施片區提升改造工程(2026年城區排水管網回頭看及泵站改造優化工程)監理(標段名稱)的監理進行公開招標。
(江蘇精誠群業項目咨詢管理有限公司) (招標代理機構名稱)受招標人的委托具體負責本工程的監理招標事宜。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標段名稱:寶應城市排水設施片區提升改造工程(2026年城區排水管網回頭看及泵站改造優化工程)監理(標段名稱)
2.2 建設地點: 寶應縣城區
2.3 工程類型: 市政工程
2.4 建設內容及規模: 主要建設內容為城區范圍東至金灣路-西至運河路-南至通運路-北至寶勝路內約8平方千米區域進行排水設施提升改造建設。主要包括對老化破損、錯混接的排水管網進行檢測、雨污分流整治、維修改造、污水提升泵站標準化改造(噪音、臭氣防治,內部設備更新)及部分道路提升改造工程
2.5 監理合同估算價(萬元): 58萬元
2.6 監理及相關服務范圍: 施工階段和保修階段的三控制、兩管理、一協調和安全管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項:
(1)投資控制;
(2)工期控制;
(3)質量控制;
(4)信息管理;
(5)合同管理;
(6)安全管理;
(7)組織協調;
(8)質量保修期的監理工作;
(9)委托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2.7 監理服務期: 監理單位的服務時間為業主發出要求開始的日期開始,工程完工及資料移交完畢缺陷責任期滿后結束,缺陷責任期為 24 個月(施工階段監理工期約 150 日歷天)
2.8 是否屬于政府采購工程:
■否
□是
2.8.1是否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
□是
■否:(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原因及適用條款)
2.8.1.1面向中小企業預留的實施方式:
□本標段整體面向中小企業。
□本標段以聯合體形式面向中小企業。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資質類別和等級:工程監理綜合資質或市政公用工程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
3.2擬選派項目總監理工程師資格: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市政公用工程專業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
專業監理工程師 2 人,專業要求為:公路與城市道路工程、橋梁工程、交通工程、交通土 建、土木工程(道路與橋梁方向)、公路施工與養護、道路交通管理工程、給水排水工程、測量工程、材料工程、土木工程、工業與民用建筑、電氣工程、園林綠化等。專業認定:專業以注冊執業證書注冊專業或畢業證書所學專業為準。
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擔任專業監理工程師的,其注冊專業為市政公用工程專業即可,無需提供學歷專業;專業監理工程師及工程類其他注冊執業資格人員擔任專業監理工程師的,專業認定以畢業證書所學專業為準。
本次招標對投標人擬派監理員的要求:監理員:3 人;
本次招標對投標人擬派總監理工程師在監工程的要求:項目總監必須經投標人任命,且 須無在手工程,且項目總監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1)同時在兩個 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交納社會保險;
(2)將本人執(職)業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
3.3資格審查必要條件:
3.3.1投標人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3.3.2總監理工程師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3.3.3擬選派的投標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在其他在建工程上任職的要求:要求總監理工程師不得有在手工程。
3.3.4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情形。
3.4資格審查其他條件:
□3.4.1具有與本工程相類似項目的監理業績: /
■3.4.2其他:投標人為總監理工程師、授權委托人繳納近3個月(2025 年12月 01 日至 2026 年02月28 日)中任意一個月養老保險(提供社保部門出具的 2025 年12月 01 日至 2026 年02月28 日中任意一個月在職職工養老保險的證明材料;采用網上自助查詢方式的,如當地社保管理 部門明確的最大查詢期與招標公告及審查文件規定的月份不一致時,須提供社保管理部門的文 件規定;已退休人員提供退休證明)
投標人沒有在招投標活動中存在失信行為被招投標監管機構在“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等指定媒 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內;
投標人沒有被“信用中國”列為失信被執行人,根據“關于印發《關于在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的招標投標活動中建立對失信被執行人聯合懲 戒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蘇信用辦(2018)23 號)”的要求,增加對失信被執行人懲戒措施。
(1)評標中的懲戒措施,在評標階段,投標人正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的,評標委員會不得薦 該投標人為中標候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