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能源集團建工集團有限公司關于兗礦魯南化工有限公司微污染水處理及高鹽治理回用項目(三標段)工程機械租賃采購公告
談判采購公告
本項目已經采購人批準采購,已具備采購條件。現公開征集供應商參加本次項目的競爭性談判采購。具體內容如下:
1.采購范圍及要求
1.1采購范圍及要求:兗礦魯南化工有限公司微污染水處理及高鹽治理回用項目(三標段)工程施工中需要的機械租賃,包括裝載機(50型)、挖掘機(75型)、挖掘機帶破碎錘(75型)、挖掘機(220型)、挖掘機帶破碎錘(220型)、汽車起重機(25T)、汽車起重機(50T)、汽車起重機(80T)、隨車起重運輸車(16T)、叉車(3T)、叉車(5T)、霧炮灑水車(10T)、平板拖拉機(10T);租賃單價包含:設備租賃費、現場勘察費、進出場費、司機人工費、車輛燃油費、過橋過路費、車輛性能檢測費、設備維修費、保養費、稅費、承兌貼息等所有一切風險、責任和義務等方面的全部費用。臺班按每臺班10小時計算,不足一天時,單價均以一天單價/10*小時數結算。
1.2實施地點:兗礦魯南化工有限公司微污染水處理及高鹽治理回用項目(三標段)工程工地(滕州市木石三村);
1.3服務期限:租期從機械進場之日起,至甲方使用完畢,具備退場條件,并書面報停之日止,約計300日歷天。
1.4最高限價:167.2萬元 (含稅,投標人報價不得超最高限價);
1.5結算付款方式:租賃費按季度結算,經現場承租方施工人員、分管領導簽認的結算單為依據,甲方審核確認后,乙方提供發票經稅務認證合格掛賬后按資金計劃分期分批付款。乙方開具符合約定的發票為付款的必要前提條件,若乙方未能提供符合約定發票的,甲方有權暫停辦理掛賬手續及付款,直至乙方提供發票時止。甲方每次向乙方付款前,乙方應按照甲方財務制度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收據、領款人授權委托書等資料。
支付方式:【電匯、銀行承兌、商業承兌、內部轉賬、抹賬、接受部分其他等價值非貨幣資產、其他】。
1.6質量/服務標準:服從招標方現場管理,保證設備保持良好使用狀態、正常安全運行;
談判采購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號僅供參考,為更加直觀的說明相應產品的技術標準和要求,供應商應當選擇高于或相當于所列品牌或型號的技術標準的產品。
2.供應商資格要求
2.1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具有良好的資金、財務狀況,具備獨立簽訂合同的權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2人員要求:各項人員配備齊全,從事相關行業經驗豐富,對設備具有維修及保養等能力;
2.3業績要求:供應商需提供2023年至今的類似項目評估合同掃描原件3份及以上,并提供合同對應發票;
2.4財務要求:具有良好的銀行資信和商業信譽,近三年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或破產狀態,且資產未被重組、接管和凍結;
2.5信譽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