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莊河市鞍子山村河小流域綜合治理項目
本招標項目 莊河市鞍子山村河小流域綜合治理項目 (項目名稱)已由 大連市水務局 (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 關于下達大連市2026年水土保持重點工程小流域綜合治理項目計劃的通知、關于莊河市鞍子山村河、棒槌溝河、小寺河源頭、長巨河小流域綜合治理項目實施方案的批復,大水務[2025]161號、大水審批(2024)120號 (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 中央水利發展資金、市本級資金 (資金來源),項目出資比例為 中央水利發展資金84%、市本級資金16% ,項目法人為 莊河市水務事務服務中心 ,項目代建機構為 / ,招標人為 莊河市水務事務服務中心 ,招標代理機構為 大連鴻信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莊河市鞍子山村河小流域綜合治理項目-施工 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項目規模:
治理2條中型侵蝕溝、2條小型侵蝕溝,新建河道岸灘防護工程3877米,新建生態護坡工程766米,新建排水溝1098米;新建固濱籠谷坊2座,新建混凝土生產作業路10條、217米,新建橋涵8座、標志碑3座;建設固溝林0.24公頃、植物護坡0.92公頃、水土保持林1.07公頃。
2.2建設地點:
莊河市鞍子山村
2.3招標范圍:
莊河市鞍子山村河小流域綜合治理項目施工(具體內容以設計圖紙及工程量清單為準)
2.4標段劃分:共劃分一個標段 。
2.5質量要求:合格。
2.6計劃工期:2026年04月15日至2026年11月15日,214日歷天(具體開竣工日期以合同簽定為準)。
2.7投標保證金:4.5萬元。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要求:
(1)具備 建設行政部門頒發的水利水電工程三級及以上并且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項目施工的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無處罰期內的不良信息記錄。
3.2主要人員要求:
(1)項目經理資格要求:應是注冊在本投標單位的 水利水電工程 專業 二級及以上注冊 建造師并且[無在建工程(含正在建設工程及公示期內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應為投標人自有職工(提供有效的勞動合同及社保證明),無在處罰期內的不良行為記錄;
(2)技術負責人資格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
(3)其他主要人員要求:詳見招標文件。